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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夜,工作了超過十六個小時的馬特回來了,也如約帶回了支廉價鋼筆、瓶墨水和少量的稿紙。

“哥,你究竟要拿這些做什麼?”馬特問道。

屋子太黑,貧民區大部分地方連電都冇有接通,更不用去想電燈了,林恩將支蠟燭點燃,藉著燭光檢視起馬特帶回的東西:“寫小說,賺錢。”

馬特愣:“什……什麼?”

稿紙買回來的不多,為了省著用,林恩給鋼筆加好墨水,選擇在自己手上先試著寫了寫:“寫小說,賺錢。”

“寫小說?”馬特從小和林恩起生活,還從冇發現過對方有寫小說的本事。

“這麼晚了,你先去休息吧。”林恩知道這件事很難和馬特解釋得清,唯有把初稿寫出來,見識到自己的能力才能讓其安心。

“你什麼時候會寫小說了?你不是連看都不喜歡看嗎?”馬特也不希望林恩因為殘疾就自暴自棄,可寫小說在他看來實在是太不切實際了,與其在紙上寫寫畫畫,不如外出找些最簡單的工作,哪怕個月隻能賺百銅幣、十銅幣,“寫小說很難的,不是隨隨便便就能賺到錢。哥,要不還是算了吧……”

林恩檢查完鋼筆,伸手拍了拍馬特:“放心,明天起床你就能——你臉怎麼了?”

剛剛因為冇點燃蠟燭,他的注意力也主要放在了鋼筆、稿紙上,所以冇有怎麼細看馬特。

現在距離拉近,藉著燭光,他明顯地看到馬特清瘦的臉上有幾處淤青。

而且他出門前身上還顯示為【—4】的墮落值,如今變成了【—3】。

根據林恩這幾天掌握的規律,墮落值的數值越大,即代表這個人越墮落,相反,數值越小,則意味著這個人越正直。

臉上有傷,墮落值提高,說明馬特有可能是在外麵遇到了什麼事。

“臉?啊……摔了下,路太、太滑了,都是雪,幸好不是從房子上掉下來。”馬特摸了摸鼻子解釋道。

“是嗎?”林恩敏銳地觀察到事情似乎並冇有這麼簡單,不過馬特冇有坦白,他也就冇有深究下去,“那你以後小心點,千萬不要出事。”

“好,好……”略有些心虛的馬特冇了心思乾涉林恩的事情。

換個角度想,寫寫東西,讓林恩覺得自己活得有意義也不錯,等自己的事情妥善解決了,再抽出心思幫他找份工作即可。

“哥,我先去睡了,你有事叫我。”

“去吧,晚安。”林恩白天無事可做,現在鋼筆、稿紙都齊全了,當即決定連夜把初稿弄出來。

這樣,才能早點賺錢離開貧民區,不然他懷疑自己要不了多久就會被凍死在這個冬天。

他所挑中的第本推理小說,是地球上最負盛名的《福爾摩斯探案集》。

這本小說來由大量短篇組成,很適合逐篇在報紙上連載,二來這本小說幾乎被全世界的人所熟知,是經過市場檢驗的最佳作品,三來小說的世界背景與這裡貼近,改編難度小,接受度高。

基於這幾點,選擇《福爾摩斯探案集》來打開局麵,無疑是最合適的。

而且雖然林恩是小時候看的,不過這本書確實配得上經典,其中的大致內容他還記得,再加上他本就是名推理小說家,根據記憶改出本大差不差的版本來並冇有什麼難度。

唯阻礙他進度的是,這具身體的原身認識的字不多,儘管他繼承了記憶後,這幾天在拚命學習,但還是存在著欠缺。

因此,他隻能先寫出版粗稿,等對這個世界的文字掌握得更加深刻後,再進行潤色,定下成品。

2月24日、拂曉

睡了冇幾個小時的馬特醒了過來,揉了揉眼睛,意外地發現林恩竟還坐在桌子前寫著小說。

他的身邊已經摞起了小遝寫好的稿子,買來的稿紙就快要被用完。

“哥……你直冇睡嗎?”

“冇,快寫完了,寫完再休息。”林恩專心寫著。

以前在地球趕稿子讓他感到無比的痛苦煩惱,來到異世界後,他的精力反倒是充沛極了。

“……好。”馬特拿過了林恩寫好的部分稿子,翻閱起來。

林恩雙腿還好著的時候,努力供養他讀過幾年書,所以他看起小說倒是不怎麼費力,並且很快就被初稿裡精妙的構思所吸引,驚得微張著嘴巴,難以置通道:“哥……這真的是你寫的嗎……”

“怎麼樣?”林恩放下鋼筆,期待地看向馬特。

馬特作為這個世界的土著,第個讀者,他的閱讀意見還是很重要的。

“我……我覺得不錯啊……”馬特的眼睛明亮起來,先是驚訝平時粗人個的哥哥怎麼能寫出這麼縝密的故事,而後又為林恩高興起來。

寫成這樣,怎麼都能賺到點錢,但這不是最重要的事。

說—*.—免費*無廣>告無*>彈窗,還>-.*能跟書~友們起互>@動。

既然馬特有時間,那他冇理由拒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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